借阅规则
更新时间:2023-04-20 16: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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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规则

(2023.4修订)

乐清市图书馆全面实行开架借阅,提供自助服务,实现乐清市域总分馆服务网点及温州市地区联网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

1. 借阅权限

类型

押金

借阅权限

普通借阅证(13周岁以上)

200元

可同时借普通书刊15册,光盘10盘

300元

可同时借普通书刊20册,光盘20盘

少儿借阅证(13周岁及以下)

100元

儿童文献15册

少儿市民卡(13周岁及以下)

无

儿童文献15册

成人市民卡(13周岁以上)

无

可同时借普通书刊15册,光盘10盘

2. 外借期限

外借文献一次借阅期限为30天,到期前可续借2次。续借期限从续借成功当天起算30天。

3. 续借方式

(1)线上自助续借:通过关注乐清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添加绑定读者证,进入“服务大厅”自助续借;或者进入乐清市图书馆官网,登录“我的图书馆”,进行自助续借。 

(2)到馆续借:凭所借书刊或读者证到乐清市图书馆、各分馆及温州市地区公共图书馆联网成员馆服务台、或者自助借还机办理续借。

温馨提示:出现下列情况,图书将不能续借:

1.有逾期未还文献、所借图书已续借过两次;

2.积分为零,卡处于冻结状态。

4、文献逾期处理

(1)读者须在应还日前归还所借文献,如逾期,归还时系统将以读者积分抵扣逾期费,每册(件)每逾期1天,积分抵扣1分。如读者积分不足,归还逾期文献后,积分归零,并暂时冻结读者证文献借阅功能,等待7天系统自动解冻;或者通过除借书外其他方式获得积分后恢复文献借阅功能。(详见《乐清市图书馆积分管理办法》)

(2)读者证上如有逾期文献未处理的,暂停文献外借服务。

5、文献到期通知:通过关注温州公共图书馆联盟服务号(wenzhoulib),进入“服务大厅”--“我的图书馆”绑定读者证,提供所借文献到期提醒通知。

6、借阅书刊时,请检查所借文献是否完好,如发现污损、缺页时,请示意工作人员,该文献暂不借阅。自助操作时,请认真核对自助借还机上显示的借还数量,勿将未成功办理还书手续的图书直接放入书箱或自行上架,避免造成损失。

7、请爱护图书馆文献,不要对书刊圈点划号、批字涂抹、撕毁污损,违者按乐清市图书馆《关于馆藏文献赔偿标准的规定》进行赔偿。

 


—— · 数据乐图 · ——
268.3万人次
2025年到馆读者
126.99万册次
2025年外借文献
161.99万册
现有纸质藏书
88.42万册
现有电子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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